体育类专业考试
(一)考试工作的组织
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高招委、省教育厅领导,省教育考试院组织,省教育厅体卫艺处、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等部门参加,江西师范大学承办。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承办高校成立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组考工作领导小组。
(二)考试时间、地点
设区市 |
报到时间 |
考试时间 |
考试地点 |
吉安 九江 新余 |
4月6日 |
4月7--9日 |
江西师范大学
(青山湖校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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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饶 萍乡 景德镇 |
4月10日 |
4月11--13日 |
赣州 |
4月14日 |
4月15--17日 |
南昌 宜春 抚州 鹰潭 |
4月18日 |
4月19--21日 |
体育“三校生” |
4月21日 |
4月22日 |
(三)考试项目
1.身体素质考试项目:
(1)100米跑;(2)800米跑;(3)立定跳远。
100米跑、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,采用电子仪器计时,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;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,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,每位考生考试三次,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。
2.专项技术考试项目:
(1)篮球往返运球投篮;(2)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。
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,每位考生考试两次,每次成绩为该次运球投篮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,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;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,每位考生考试两次,每次成绩为该次绕杆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,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。
(四)“三校生”
身体素质项目考试:考生可从100米跑、800米跑、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;专项技术项目考试: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》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。身体素质项目成绩和专项技术项目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。
(五)计分办法
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。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70%,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30%。
(六)考试要求
1.考生报到时领取准考证(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)。
2.各设区市招考办(教育考试院)须指派专人带队,负责考生的组织和管理。
3.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,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公布。